奧特曼貼紙當暗號,可直接進場看張學友、陳奕迅演唱會?只要身份證上貼個奧特曼,保安秒放行。這波“神操作”背后,竟是負責按照安保的趙某與朋友王某合謀,利用兩名保安負責安檢工作特殊性,將檢票崗變成了他們的“搖錢樹”。
日前,據(jù)極目新聞消息,趙某、王某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獲刑。
利用明星演唱會牟利放無票粉絲進場
2023年,演藝市場迎來兩位華語樂壇知名歌手——張學友和陳奕迅的巡回演唱會。負責這兩場大型活動安保工作的某公司分公司,將部分驗票服務及安保人員調(diào)配業(yè)務外包給了趙某。
趙某隨后招募了李某、許某擔任臨時保安,負責演唱會入場時最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——檢票工作,他們把守著觀眾進入演唱會場館的“最后一道關卡”。
一次偶然的機會,王某結識了社會經(jīng)驗豐富的趙某。得知趙某負責管理演唱會保安人員和檢票環(huán)節(jié)后,王某靈機一動,嗅到了“商機”。
王某提出一個大膽的計劃,由他負責在社交平臺上吸引那些買不到票又渴望觀看演唱會的粉絲,收取費用后,再由趙某安排工作人員將這些無票粉絲放進演唱會內(nèi)場。面對這不法誘惑,趙某一拍即合,兩人迅速達成了共識。
奧特曼貼紙當入場暗號
為確保計劃順利實施,王某精心設計了一套方案。他通過第三方社交軟件發(fā)布信息,專門吸引那些求票心切的粉絲。
為區(qū)分正常觀眾和無票粉絲,王某想出了一個點子,即以奧特曼貼紙作為識別暗號。
王某向每位支付了1500至2000元費用的粉絲發(fā)放一張紀念票和一張奧特曼貼紙,并明確要求他們必須將貼紙貼在身份證邊角上,且只能從李某、許某值守的特定安檢閘口通過。
“到時候只需要把帶有奧特曼貼紙的身份證給他們看,你們就能順利進入演唱會內(nèi)場。”王某向粉絲們保證。
于是,在張學友和陳奕迅演唱會期間,一批特殊“觀眾”手持貼著奧特曼貼紙的身份證,在李某和許某值班的閘口暢通無阻,享受著他們花高價獲得的“特殊服務”。
兩人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獲刑
經(jīng)查明,2023年9月8日至17日張學友演唱會期間,以及2024年4月26日至5月5日陳奕迅演唱會期間,趙某與王某共謀,通過這種非法方式先后放行126名無票粉絲,非法獲利19.4萬余元。
其中,王某累計向趙某轉賬9萬多元,而具體執(zhí)行放行任務的李某和許某分別獲利4500元和4000元。
好景不長,這一精心設計的非法通道最終被揭露,趙某、王某和李某、許某相繼被警方抓獲。檢察院以趙某、王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向東湖高新區(qū)法院提起公訴。
安保人員非法收受無票人員金錢,將其私自放入演唱會場館的行為,是否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?
承辦法官解釋道,根據(jù)《刑法》規(guī)定,公司、企業(yè)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為他人謀取利益,數(shù)額較大的,即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。
該案中,李某、許某雖為臨時保安,但保安公司明確賦予其在檢票口使用專業(yè)驗票機核驗門票、放行有票觀眾、排除無票及假票人員入場的職責與權利。二人實際承擔了阻止不適格人員進入場館的職務內(nèi)容,具有決策權。屬于刑法規(guī)定中“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”的主體。
而趙某作為承接演唱會部分驗票及安保人員調(diào)配業(yè)務的負責人,王某負責招攬無票粉絲,二人雖未直接參與檢票操作,但通過支配、利誘李某、許某,利用了李某、許某的職務便利,共謀為他人謀取進入演唱會現(xiàn)場的資格,破壞市場公平環(huán)境。鑒于李某、許某犯罪情節(jié)輕微,且具有自愿認罪認罰、退出所有違法所得、獲利較少等從輕處罰情節(jié),檢察機關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。
經(jīng)審理,法院認定趙某、王某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。最終,法院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一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;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。
一審宣判后,檢察機關未提起抗訴,被告人趙某、王某均未提起上訴,該判決已經(jīng)發(fā)生法律效力。
承辦法官提醒,演唱會、體育賽事等大型公共活動的安全有序運行,依賴于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參與者的責任擔當。任何試圖利用大型公共活動管理漏洞鉆空子、借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,無論手段多么隱蔽,只要侵犯了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和公司的管理制度,且達到法定數(shù)額,必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平臺方也應積極履行管理責任,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、培訓與監(jiān)督,從源頭上防范此類行為的發(fā)生,共同維護行業(yè)的健康生態(tài)。(涉案人員為化姓)
來源:極目新聞
編發(fā):沈禎卓 黃偉
審核:胡瓊瑤
出品:湖北日報融媒體中心